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尽管我们如何的小心谨慎,但意外仍无可避免。一般常见的意外就如过马路时不幸被车辆撞伤、乘撘交通工具发生意外等等。假如真的不幸发生意外导致受伤,而意外正是由于第三方的疏忽而引致,根据我国法律则有权向对方提出民事诉讼索偿以追讨损失。

自我国第一条轻快铁路(LRT)于1996年12月通车以来,于2021年5月24日发生有史以来最严重的事故之外,在这25年期间,轻快铁旗下的三条干线,已发过过至少五宗的意外事故。目前轻快铁服务共分为安邦线、大城堡线及格拉那再也线,是巴生谷一带主要的公共交通服务之一。
2021年5月24日晚上8时45分,轻快铁列车线上——格拉那再也轻快铁线上载有213名乘客,位于甘榜峇鲁和城中城轻快铁站地下隧道与另一辆空无一人的列车在地下隧道内相撞,酿成47名乘客受重伤及166乘客轻伤。
虽说此事故发生,国家基建公司(Prasarana)即刻表明将为遭遇轻快铁列车相撞事故的全体乘客,提供于每人1,000令吉的特别援助金及其他援助,不管他们的伤势如何,也将为入院的伤者提供特别援助金、医药费,从开始治疗直到康复。但是,面对人为的疏忽,伤者如何去追讨自身的损失呢?包括个人、受伤后工作上的损失及后遗症!

索偿前先录口供验伤
《新生活报》特意询问Messrs Wong, Lim & Kong 的律师合伙人之一林维翰(Vincent Lim)律师,他主要处理民事纠纷和诉讼。因此,他将会为大家解说LRT意外事故,伤者如何追讨因为人为疏忽导致的伤害!

林律师表示:“无论是外伤或精神、心理上的伤害都可以向对方讨取赔偿。这里有一个情况就是Negligence(过失或疏忽),在法律上的含义是指缺乏注意(careless)导致他人造成伤害。”
“当然,当成功证明是对方人为疏忽后,申索人(受害者)就可追讨的赔偿金额(Damages),那就是Pain and Suffering(痛苦与苦难)。在法律上应得的赔偿、医疗费用,以及因伤亡而造成对收入的损失,和未来之工作能力的损失等。”

那么如何准备疏忽索偿呢?“在意外发生后,申索人应尽快寻求协助,并配合警方录口供,有必要时要到医院验伤确认伤势,为往后的申索事项提供证据基础。因此,即使申索人只是受到轻伤,也应尽快前往医院寻求协助。因为在未确定伤势前,申索人可能因延误求医而阻碍治疗的黄金时间,因而影响未来索偿时就伤势需付的责任。同时,申索人可蒐集有关意外的证据,例如图片及医疗报告等证明。”
当问到林律师如果事发后(LRT意外),伤者转去私人医院进行治疗,如何去追讨这些私人医药费用赔偿呢?因为此事故发生,有名伤者的左手肘骨轻微裂开,送进吉隆坡中央医院,医生为他照X光片后,为他进行包扎及开药让他出院,让他两周后回院复诊。因为在离开后,手部十分疼痛,家人担心他的伤势,因此就带他前往某私人医院,进行更详细检查。

他指出:“如果是转去私人医院治疗,需要了解他的因素,因为如果在政府医院可以接受治疗,转去私人医院就需要很强的理由,受害者才能索取医药费用。”
“同时,如意外发生,导致重伤入住加护病房(ICU)的患者,家属可以等待他苏醒后,再通过法律流程去追讨,或向法庭申请由家属当Litigation Representative(法律代表人去提告)。”
接受赔偿或默认和解
最后,林律师特别强调:“虽说国家基建公司(Prasarana)前主席达祖丁早期前透过记者会宣布,涉及轻快铁意外事故的乘客,将获得该公司提供的1,000令吉特别援助金及由该公司承担乘客的医药费及治疗,但这并不能免除该公司的受托责任,以及受害者在疏忽条规下有资格接受的其他类型赔偿。”

“因此,受害者要注意的是,在接收了对方公司所提供的1,000令吉,有可能代表你们之间已默认和解,不再追讨任何的赔偿,这一点受害者在接收时,要额外注意。当然这只是有可能,不是一定和解,需要看当时候对方提出的条件。”
“当然,受害者可以自己寻找律师协助,交由他们全权办理,争取赔偿(支付医疗及生活费)。不同伤势可以追讨不同的赔偿金额,不过在追讨生活费,你需要证据证明你的工作性质,如自雇或被雇人士,这两者索取的生活费用不一样,因为被雇人士尽管在休养期间,公司还是会出薪水,而自雇人士就不同,就会面对生活费的问题,不过在追讨时候,必须出示一个月工作赚取的酬劳单等等。”
如果无法负担生活费的人士,也可以通过当地一些议员提供协助,他们会有一些相关管道为受害者提供讲解及追讨其他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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