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吃16年!
人夫拍“浴室极乐片”

这会不会太夸张了!新北一名刘姓清洁工,多年前就和一名已婚廖姓肉贩发生婚外情,时间长达10余年,直到某次廖男妻子偶然看到手机LINE对话讯息要不要打一O一下就好等,惊觉遭到枕边人背叛,愤而对二人提告。近日,新北地方法院也做出了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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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院判决书记载,已婚廖姓肉贩自民国77年就和妻子结婚,育有3名子女,过去曾在199612月发生外遇,没想到与婚外情对象分手不久,又在2004年和担任清洁工的刘姓女子交往,时间长达10余年,廖男为了方便同居,甚至还出钱帮忙刘女装潢房子,直到某次妻子发现丈夫和刘女传要不要打一O一下就好有时候在想,我是什么原因会跟着妳16等讯息、两人裸体在浴室影片、购买房屋汇款单据等,才发现自己原来又遭到丈夫背叛,愤而对两人提告。

然而,廖男向法院供称自己没有出钱帮刘女买房,会说出打一O”等对话,只是因为和对方认识十多年,朋友间开黄腔及或调侃对方而已,且认为妻子没经过同意,就用不详方式入侵其手机、下载撷取他与友人LINE对话内容,核属非法取得证据,其应为无证据能力,认为妻子并没有提出实质证据,证明他和刘女有婚外情,便要求要台币850万元赔偿并不合理。

刘女也向法院表示,自己和廖男只是在朋友聚会认识,不知道他的婚姻状况,后来两人熟识后,曾以普通朋友关系出游,后来得知其行为造成廖男妻子误会后,便传讯息向她致歉,同时断绝与男方联系,刘女也澄清她的房子是自己和姐姐一起花钱买购买,与廖男无关。

不过,新北地方法院的法官审理时,调阅廖、刘两人的LINE对话内容以及洗澡影片等相关证据,认为他们已明显逾越通常社交礼节范畴,侵害原告配偶权身分法益,因廖男为肉品买卖中盘商,每月收入约台币120万元,刘女为打扫清洁工,每个月收入约台币2万,名下有2间登记的房屋,兼衡两造名下所得、财产等状况,最终判两人要赔偿廖妻台币4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