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比里宣布解散国会

沙比里 2

首相拿督斯里伊斯迈沙比里今日宣布,根据联邦宪法第40(2) (b)和第55(2)条款,国家元首御准第14届国会在今日解散。

根据马来西亚联邦宪法,国会解散后,全国大选必须在解散后的60天内进行。

随着沙比里作出上述宣布后,选举委员会将召开回忆,商讨及决定第15届大选提名日与投票日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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