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面也算是酷刑?在清代历史上,有一种酷刑名叫“二龙吐须”,就是将面条作为刑具,不但能让犯人生不如死,更甚者还会被呛死,在这状况下没有人敢不招供。
这项“吃面条”酷刑看似很美好,但事实上,犯人先是会被毒打一顿后,关进暗房里饿上两三天,期间只能喝点水维持生命。三天之后,狱卒会端上一锅半生不熟的面条,让犯人享用。可想而知,犯人此时已饥不择食,狼吞虎咽猛吞面条,待他吃饱后,便会有官吏来逼供。
如果犯人不招供,狱卒便会将对方用席子卷起来,并命人以头下脚上的方式将犯人倒吊竖立在门后。不出多久,犯人就会被逼得双眼发直、百脉颠倒,一股血冲上脑门,至于刚才吃的一大锅面就会一根一根地从口鼻处流淌出来。此时犯人早已天旋地转,生不如死。
此一酷刑的背后关键就在于,犯人吃的是半生不熟的粗面条,狼吞虎咽之下,粗面条会在犯人的肚子里快速膨胀,以至于他被綑绑吊挂后,血液一下子汇聚在脑门上,眼胀气促,滞留在食道中发胀的面条就会从口鼻中流出,堵塞呼吸道,就会让犯人觉得比死还难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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