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亲闪婚发现妻有双重人格
男受不了求离

台湾一名男子透过仲介成功闪婚娶妻,后来发现妻子疑似有双重人格,情绪不定、行为怪异,因此离家6年还提出离婚。但法官认为,他长期不在家对婚姻破裂责任更重,依法驳回离婚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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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名高雄吴姓男子透过仲介到中国相亲,对女方相当满意,隔天就决定结婚,陆续生下2名子女后,吴男渐渐发现妻子怪怪的,前一秒还很温柔,下一秒却突然发怒,有次开车上高速公路,妻子竟摇下车窗坚持要把饮料空塑胶瓶丢出去,在台南工作的吴男认为妻子疑似“双重人格”难相处,乾脆不回家,并于前年诉请离婚,但一、二审都驳回,理由是吴男6年来没有踏进家门,对婚姻破裂责任较重,依法不得准许离婚诉求。

法官为釐清吴妻的状况,传唤已成年的大女儿作证,女儿说:“父亲搬出去的原因是母亲精神上与一般人有异,会做出让人难以理解的事情,有次她来我学校,却什么都没有做,就站在那边,我觉得母亲变成另一个人格,是因为她个性落差非常大,原本温柔的人突然变成凶巴巴的人。”

女儿还说,有次一家人出游,她喝完饮料把空塑胶瓶递给母亲,母亲摇下车窗要将空瓶丢出去,那时在高速公路上,父亲有阻止母亲并将车窗摇上,但母亲仍然将车窗摇下,把塑胶瓶丢出去,事后爸妈有吵架,吵蛮大声的。

虽然女儿也证称母亲疑有双重人格、情绪起伏大、曾在高速公路随意丢弃垃圾,但法官认为这些事情没有严重到无法共同经营婚姻,且吴妻出庭时精神状况还算良好,虽然有答非所问、文不对题的情况,但可能次因为面对离婚诉讼压力,徬徨失措,心神不宁,所以偶尔会顾左右而言他、无法针对问题对焦,至于吴妻是否有人格异常、精神疾患或情绪障碍,吴男并未提出诊断证明,法院不能仅凭女儿的证词,就认定吴妻确有双重人格或行事作风异于常人,导致无法共同经营婚姻生活。

法官认为吴男为了传宗接代,经由婚姻仲介方式成婚,夫妻情感基础本来就脆弱,加上吴妻从中国远嫁来台,进入完全陌生的环境,须克服的适应问题繁多,难免无法融入或适应台湾生活,可以想见婚姻因此发生摩擦,所谓“沟通”包含“说话”与“倾听”,夫妻双方除须将自己真实想法告诉对方,也须善于倾听对方的真实想法,才能增进夫妻关係和圆满婚姻,且沟通的目的不是为了让彼此达到一致,而是为了让双方都瞭解对方的态度及想法,才可能做到真正的理解与包容,建立相濡以沫的默契。

法官在判决中还苦口婆心写道,夫妻本于相互扶持的意愿而结合,自应同甘苦共患难,一方患有疾病或行为异常,他方理应妥加照顾,以求家庭幸福美满,而非百般求去,除非尽力维持,努力扶助之后仍无法相处,在没有过失的情况下才可诉请离婚,但吴男从2016年开始不再回家,夫妻完全没联繫,至今已长达6年,双方婚姻出现难以维持的重大事由,不过,这事由是吴男不回家造成的,反观吴妻并未拒绝与丈夫同居、6年来在家照顾子女,因此吴男对于婚姻破绽责任较大,一、二审都驳回离婚诉求。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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