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新北市一名陈姓人妻和丈夫结婚五年,却背地里和公司主管外遇,时间长达1年多,直到丈夫看了她手机后,发现两人对话超咸湿,曾一天发生四次性行为,每每完事后两人还会讨论、各自发表感想,甚至陈姓人妻还替主管的私密处取了绰号“Amazing棒”。丈夫事后对该名主管提告侵害配偶权、求偿台币120万,新北地方法院审理后判赔台币30万。
据陈姓人妻丈夫提出的证据指出,他和太太自2018年3月就结婚,但对方却从2021年3月就开始外遇公司主管,一直到2022年7月,不正当男女关系长达1年多时间。其中2022年4月18日还发生了四次性行为,另外同年6月3日、11日、22日和30日,也都有发生各一次性行为。
从陈姓人妻手机内和主管的对话纪录可以看到,两人互称“宝贝”、几乎天天互道晚安,甚至她还替对方的私密处取名“Amazing棒”。每每完事还会互相讨论感想,内容超咸湿“我们上周超多次的,四次”、“一季都长蜘蛛网了,而且我可以一次射两次”、“他现在很硬,一柱擎天,该让他解放一下了”、“不要进去比较没压力”。而从这对话中也能发现,陈姓人妻和主管私下拍摄亲密照,还脸贴脸,
为了不被发现甚至将它存在秘密相簿。陈姓人妻丈夫事后并未离婚,仅对主管提告侵害配偶权,并求偿台币120万精神抚慰金。新北地方法院审理时,调查以上对话纪录和照片等证据,但该名主管却辩称,这些只能证明两人有互传讯息和合照,无法认定有侵害配偶权之行为,但法官认为,以上对话显示,双方已逾越正常男女、同事间的交往相处,且可知双方确实发生性行为,该名主管已破坏陈姓人妻和丈夫的婚姻。法官审酌双方状况后,判处该名主管须赔偿台币30万,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