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勾搭警妻26回
丈夫目睹‘公车内激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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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新北市一名员警发现妻子经常无故晚归,察觉有异并展开跟蹤,不料竟让他撞见妻子和司机在公车内激吻的画面,气得他将对方和客运公司告上法院。法官认为,这段婚外情已造成原告精神上的痛苦,判司机赔偿60万元(约马币8万9),全案仍可上诉。

判决书指出,薛姓员警与黄女结婚超过17年且育有2子,去年起他发觉妻子时常晚归,没想到某天儿子在玩母亲手机时,意外让他看见相簿里有黄女在汽车旅馆拍的裸照,上头还加注“我是老婆”的字样,传给一名不认识的男子。

薛男为了查明真相,开始跟蹤妻子下班,不料竟目睹了其搭乘的公车停红灯时,司机走向她并激情拥吻的画面,让他当场心灰意冷,拍下来存证报案;最后等2人到旅馆激战时才被薛男抓奸在床,再由新北地检署提起公诉。

黄男和黄女曾有26次开房纪录,足迹遍布新北、台南。据了解,起初是黄男滥用职务之便,刻意不收黄女车资做为继续攀谈的藉口,2人关系因此更上一层楼。薛男表示,客运公司未善尽督导管理之责让司机公器私用勾搭妻子,要黄男与公司连带赔偿150万元(约马币22万)。

黄男虽坦承自己不对,却也认为薛姓员警经常加班晚归,作息不正常又无法分担家务,夫妻长久失和早已让黄女萌生离婚念头,无奈孩子未成年才作罢,并指出对方曾传讯息表示,“你真的有想要我成为你的老婆的念头吗?”、“等孩子再大一点”,认为走到这个局面大家都要负责。

法官解释,黄女、黄男皆有配偶,偷情长达4个月又让薛男目睹他们在公车上的亲密行为,造成精神上的痛苦;虽然黄男抗辩是因对方家庭失和,但法官表示薛男尽心工作维持家庭没有错,最后认为黄男应给付60万元精神赔偿;也因黄男私人行为超出公司指挥监督范围,客运公司被判免赔,全案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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