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女友拒嘿咻被臭骂
男大生无套硬上3次

男大生无套3次小女友 1

 
台北孙姓男大学生(孙男)和国中刚毕业的少女小花(化名)交往,两人1个月内无套性交3次,若小花不愿意发生关系,孙男就摆臭脸,甚至狂飙污言秽语百般羞辱,小花只好无奈配合。

之后,孙男不满小花想分手,不断传恐吓讯息,被小花母亲得知后告上法院。经士林地院审理,孙男犯了3项“与14岁以上未满16岁之女子性交”的罪名,3项罪名合并处1年6个月徒刑,全案可上诉。

根据判决指出,孙男于前年6月在IG认识少女小花,双方交往后,孙男明知道小花当时未满16岁,仍在1个月内3度在住所和旅馆与她无套性交,最终被小花母亲发现而报警处理。

全案审理时,孙男辩称两人没上过床,而且小花都穿便服,他也不知道她是学生。孙男律师则说,孙男和小花第一次见面时,小花就表示她已满16岁,小花因和孙男之间还有其他案件,才捏造两人有性关系,想作为谈判筹码。

小花则证称,她不是很愿意和孙男发生性行为,但因拒绝时孙男会摆臭脸,所以她不知道怎么拒绝,只好迁就他,而且3次性行为时,孙男都没有戴保险套。

法官检视孙男和小花之间的讯息,发现两人对话不乏出现“爱爱”、“献身”、“上了床”、“爽做”等,显示孙男一再对小花索取性事,经小花明确拒绝后,孙男瞬间暴气怒怼“不用了死破麻”、“爽做也是妳,不做也是妳”、“我跟妳包含做,不做是要再怎么过下去,X破你娘,交了前面做了后面不做?”加上他对小花生理期表示关注的对话,由此可见他因没戴套而担心小花怀孕,都证明两人曾发生性行为。

法官指出,孙男曾因小花要升高中,陪她到学校办理报到事宜,孙男当时是22岁大学生,应知道高一学生年龄多介于15岁至16岁,却仍与她发生性行为,犯行属实,审酌孙男目前休学、无业且因车祸事故疗伤中,依3项性交罪名合并处1年6个月徒刑,可上诉。

另外,孙男不满小花提分手,不断传送“我敢一个人现在直接冲妳家”、“要不要去问一下张我以前1打9”、“我学弟先找妳”等恐吓言语,因而被桃园地院依犯成年人对少年犯恐吓危害安全罪,处4个月徒刑,可易科罚金12万(约马币1.8万令吉),全案定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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