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后变成恐怖情人,随时惹上官非。台湾彰化1名男子不甘心“被分手”,为求复合,在网上爆出前女友和其家人的个人资料,悬赏“只要跟她有睡过的,红包1万新台币(约1343令吉)”,其后不但上门大叫踢门,而且喷漆刑毁车辆。
事件终闹上法庭,法官裁定被告干犯《个人资料保护法》及《恐吓罪》,判处应执行有期徒刑8个月,但可以易科罚金24万新台币(约3.2万令吉)。
台媒于今年3月报道,案件在彰化地方法院审理,廖姓男被告和女友于2023年4月分手,而他为了复合,在facebook各个群组匿名上载女方个人资料,包括姓名、私生活照片和住址,连女方家人都不放过。廖男更写上不实指控,例如“只要有跟她睡过的,私讯,红包1万新台币”,严重侵害女方隐私权及名誉权。
另外,廖男在受害人住所及车辆涂写“骗我的要还”、“骗我感情”、“诈我钱财”等字句,除此之外,更密集式传送LINE讯息和多次致电,内容具有性暗示及恐吓意味,包括要开枪打死对方、将枪和子弹放在女方住所附近树林,甚至出现在受害人住所门口大叫踢门。
女受害人的日常生活和心理状况受到严重影响,因而报警。控方认为构成恐吓危害安全和跟踪骚扰相关罪名,但廖男只是承认部份罪行,声称在网上发文只是陈述事实,并非有意泄漏女方的个人资料,同时声称只是讨债,无心骚扰或恐吓。
但法官根据所有证据,裁定被告干犯《个人资料保护法》及《恐吓罪》,应执行有期徒刑8个月,易科罚金24万新台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