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人血泪史】华民政务司换汤不换药 嫖赌抽大烟由明转暗

作者:拿督谢诗坚

英政府在1877年委任阿里山大·毕麒麟(Walter Alexander Pickering)为首任华民护卫司(他懂得中文),名义上是保护底层或新来的华人(新客),实则也与私会党人相互勾结,在中国贩运大量华工和妇女进入马新地区。

有关华民护卫司也似乎被形容为警方最早时期的“政治部”。首任护卫司是毕麒麟(1877-1887),因后期被打致重伤,在1887年离职后逝世。下来的护卫司全是英籍担任,也在各州相继成立。1891年在槟设华民护卫司、1893年在霹雳、1890年在雪兰莪、1911年在马六甲、1914年在森美兰、1923年在吉打、1927年在柔佛、1938年在彭亨。但条件是必须懂得中文。这个制度一直沿用到第二次世界大战(1931-1945)前终止。

1980年反社团修正案的主要领导人是安华,也是现今的国会反对党领袖。
1980年反社团修正案的主要领导人是安华。

有一段记录足以描述华民护卫司、甲必丹及私会党介入犯罪的活动:

根据林远辉及张应龙所著的《新加坡马来亚华侨史》一书中这样说:“英国殖民当局虽在1829年禁止赌博,但实际上是明禁暗赌。即便在1856年设立了警察法令,也是对赌博业采取宽松政策。警察更把赌馆的存在视为可供勒索,增加收入的一大财路。结果赌博之风越演越烈。

在1841年,仅新加坡就有100间赌馆,直到1882年数目有增无减。

办禁烟大会被控上庭

与此同时,鸦片在未禁令下,其需求量不断增加。比如1912年,在马来联邦,鸦片税收为8百20万元(橡胶只占1百57万元)。到了1928年,鸦片税收1千1百余万元(橡胶只有3百71万元)。

鸦片执照不仅多发,而且数量惊人。例如在1847年,新加坡只有47间鸦片馆,但在华民护卫司成立后的20年内,即1897年,增至500间;到了1900年,更增加到550间。

英政府明禁暗赌、警察把赌馆视为可供勒索,增加收入的一大财路,结果赌博之风越演越烈。
英政府明禁暗赌、警察把赌馆视为可供勒索,增加收入的一大财路,结果赌博之风越演越烈。

虽然在1906年后,海峡殖民地和马来联邦的华人纷纷成立“禁烟会”,要求政府全面禁烟(1970年,抗疫斗士伍连德在怡保召开3,000人出席的禁烟大会,也因此得罪了英国人,曾被控上法庭,罪名是其诊所拥有少量治病用的鸦片,但未申请注册而触犯法令),但在殖民地政府成立的鸦片调查团得出的结果令人哗然。

这个委员会于1909年出炉的调查报告中竟百般地美化吸鸦片的好处,也建议用鸦片专卖政策来代替当时的承包制度,从而增加殖民政府的收入。

英国政府接受这一建议,在1910年起废除鸦片承包制度,由政府实行买卖,也利用专卖的权力提高价钱。

其实,华民护卫司对赌博和鸦片的所谓管理,实际上就是对赌博业和鸦片业的保护,也确保政府有足够的税收。因此当时就在民间流行华民护卫司是“鼓励华人吸食鸦片的华民恶护司”。
除了管理和控制赌博业和鸦片业外,华民护卫司的另一个角色就是对娼妓的控制。

即使政府在1929年已禁娼妓活动,但娼妓也从“公娼”转入“私娼”,都是在护卫司、甲必丹及私会党的保护下得以继续营业。

提供一条生财之路

无可否认的,自政府于1889年查封秘密会社的组织后,也导致曾是私会党老大开始转舵,他们选择倾向政府,而宁可放弃所谓的非法组织。但这也无形中助长了地缘性和血缘性的组织,它们在一个特定时期用这些公开组织取代昔日的秘密组织。

这样的一种转变也让华人看到他们另一条生财之路。

鸦片馆内醉生梦死的烟鬼。
鸦片馆内醉生梦死的烟鬼。

华民护卫司这一名称于1934年时易名为“华民政务司”,角色仍未变,说穿了就是华社的“大哥大”,控制和驾驭所有华人大小事务。

即便政府在1890年实行社团法令。法令规定,尚未向当局申请登记的团体一概视为非法团体,同时也可豁免社团之注册,同样也对任何社团拥有查封的权力。

在战后(1945年),华人社团不但未见减少,反而如雨后春笋建立起来。

根据统计,目前马来西亚大大小小的社团有超过1万间,但仍有活动的也只有2千余间。若再严格来算,华团就只有不到1千间有活动的,甚至更少。
时至今日,所有的社团都需要注册,而私会党已不被允许注册。

虽然在1980年时政府有意将社团分成两大类,即联谊性质和政治性质。由于出现混淆也就取消社团修正法令。因为有人发现盲人协会被列为政治团体,顿使民间莫名其妙。经交涉后,当局才纠正错误。这一场反社团修正案的主要领导人是安华,他当时尚未从政,但在1980年打响第一炮后,他就再次火红起来,而在后来成为政治大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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