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莫:桥梁

在从事唱片公关,后期延伸到艺人经纪这些年,担任的都是“协调”的责任,也就是在两方之间扮演着“桥梁”的角色!

不管在唱片公司与媒体之间、歌手与唱片公司、又或歌手与演出活动单位,公关或经纪人这座“桥梁”可说是非常重要!

早期签歌手做唱片的模式,一位从毫无知名度的歌手,在唱片公司砸钱力捧下走红,之后在首次签的5年合约,也就是播种施肥期过后,再度跟歌手续约才是丰硕成果的收割期。

然而大部分已经建立知名度的歌手,思想观念已经不是5年前的乐坛新人,所以想法要求也提升了。但他们大多数不想直接跟公司老板洽谈,因会觉得有点唐突。所以总爱透过合作多年默契十足的公关同事来传达心声,这样会事半功倍,而我就做了不少这类协调的事情。

此外,在歌手或唱片公司与媒体的关系上,也常常是公关在拟造和谐亲密的联系。逢过年过节、或某某DJ、记者或高层生日,都得提醒歌手或代表公司捎上礼物或祝福,尽量为歌手及公司塑造体贴入微的形象,以便打通及扩大跟相关媒体的交流之路!

在安排歌手接商演的部分,我觉得多个中间人“经纪人”来做“桥梁”总是比较体面。虽然我国大多数歌手都是喜欢直接跟邀请单位洽谈合作,因除了可以省掉给经纪人的佣金之外,自己也能多赚点钱。

也就是有这种狭隘的思想模式,所以“经纪人”这个行业在大马乐坛一直都无法做起来,也无法跟港台比拟。多年来我遇过给歌手安排过一次商演后,第二次商家就会瞒着我私底下直接联系歌手,因为这样做两方都能省到及赚到应该给我的钱!

后来查实原来都是自己疏忽,在首次演出时,歌手都趁我没留意偷偷把联系电话号码给了商家。有些歌手是觉得自己没错,能多赚点钱是天经地义的事,然而对我来说,却是人品道德及专业皆败坏。所以我都是把这些歌手当一次过即用即丢的隐形眼镜,感谢他们让我看清一切!

其实有不少跟我关系良好的合作商家私下通知我,这些我排过的歌手都在演出后继续联系商家,以求能直接避开我再次受邀演出。商家告诉我,很看不起这些歌手,觉得他们没尊重我,再来有些是已经进入洽谈酬劳方面而谈不妥引起争执的。然而我依旧帮他们洗白解释说:或许他们急钱用吧?这样说我只是想给歌手留回一点面子不让他们太难堪!

但深入一层想想看,要是歌手直接跟演出单位洽谈演出细节和想法,特别是酬劳方面,总是自己开价、杀价为增加或减少那五十、一百块,而跟商家争得面红耳赤,那真的很丢人!

在我的角度,“佣金”固然重要,因为没钱我就不能生活下去,但本着为本地艺人争取最大福利的想法,却是我在这个圈子多年来一直秉持着的信念。因为我觉得大马艺人发展范围真的不容易,再来我们都在一个圈子里,你不帮我,我不助你,这样怎样维系大马歌坛的发展呢?

所以公关或经纪人这个“桥梁”角色,看似不起眼,但要完成一项任务,却是缺他不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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