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牌撞死人为何不捉?
指司机逍遥3个月
家属哭求目击者挺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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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31岁青年于住家出门之际,在保安亭前方被一辆四驱车从右侧撞上,当场夹毙车内,事发3个月后,肇事司机仍逍遥法外;更令人惊讶的是,肇祸司机在撞死人之前已被吊销驾照,意味着司机是在无驾照下撞死人,理应罪加一等。

死者家属今天哭求,如果有路人知道案发经过,希望挺身提供资料,以便早日揪拿肇祸司机,还受害人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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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隔3个月,死者家属向警方追查案件进展时,警方仅表示需要时间深入调查,若有进展再通知家属,令家属感到不满。死者家属代表律师查悉肇事者在事发前已经被吊销驾照,促请警方再循此线索调查。

这起夺命车祸是于今年4月14日早上7时许,发生在双溪龙镇第7区,死者为31岁谢尧燊。

事发时,死者从住家出门上,结果在保安亭前方遭一辆四驱车从右侧撞死。事故发生后,家属曾透过报章及在住家附近挂横幅寻找目击者,希望还原真相。

死者父亲谢雅浩及母亲黄巧璇及代表律师彭顺文、余健忠,今日透过莲花苑区州议员游佳豪召开记者会时,再次呼吁目击者现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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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也揭露肇事者当时属无驾照驾驶,希望为儿子讨回公道。

余健忠说,他们最近从法庭获得的档案显示,肇事者在去年曾因为醉驾,而被八打灵推事庭吊销驾照2年,从2023年11月1日起生效,因此希望警方援引1987陆路交通法令41条文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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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这项条文,涉及者一旦罪成,可被判不少于5年和不超过10年的监禁,以及不少于2万令吉和不超过5万令吉的罚款。

余健忠披露,若肇事者遵守庭令就不会发生这个意外,对方此举也犯下藐视法庭庭令的罪名。

“我们在事发后,与家属不曾见过肇事者,不清楚肇事者的情况,而对方也没有作出任何表示。”

他说,在事故发生后,他们有向警方跟进,但警方只表示需要时间深入调查,若有进展会再通知。

另外,彭顺文指出,这宗悲剧已经困扰受害者的亲属3个月,已经很长的一段时间,家属要知道警方的调查进展,希望知道真相。

母亲寿辰,却是爱儿惨难之日!

夺命车祸当天也是黄巧璇的生日,死者谢尧燊与母亲约定当晚上聚餐庆祝,但已经永远无法赴约。

黄巧璇指出,儿子的工作内容是拍摄,工作时间不固定,事发当天为周日,当天,儿子的工作需要很早出门。“当天也是我的生日,我们还约好了晚上聚餐。”

她与谢雅浩在记者会上回忆事发当天情况,也难忍悲痛泪洒现场。

谢雅浩指出,住宅保安员指当时肇事者的车速非常快,看不清事发经过。“孩子约7时出门,接获保安员通知孩子出事,我们大概早上7时20分到现场,只见到2辆车和儿子遗体,肇事司机已不在现场,救护车警方也未到场。”

他说,他们曾试图向保安员了解情况,但对方是外劳,双方语言不通。

“我们尝试找一名印度人协助翻译,但对方还是说不清楚状况,只知道当时对方车速很快。”

他指出,从现场情况推断,儿子是出了保安亭后就遭遇车祸,但2辆车相撞后最终停下的地点,距离出口约50公尺。

“估计肇事者当时车速很快,但我们不在现场,希望有目击者可以还原真相。”

他说,肇事者如果已被吊销驾照,就应该遵守庭令。

“我们希望有目击者,为我们的儿子讨回公道。”

游佳豪指出,若肇事者已被吊销驾照,就不应该再驾驶,如今甚至导致他人死亡,形同“马路杀手”。

他说,肇事者事后有报案,家属是透过警方才知道肇事者身份,但他不明白为何警方没有进一步调查。

“如今家属有新的线索,即肇事者驾照已被吊销,若肇事者有犯法行为,警方应该采取行动。”

他说,除了透过刑事提控肇事者外,家属也可透过民事诉讼向肇事者索偿,但这需要仰赖警方的调查结果。

他指出,家属希望有目击者提供线索,目击者可以联络服务中心(010-6561218)。出席者还有游佳豪助理温新兴及赖慧琴。